关于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3 16:33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与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1、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可申请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申请时,须正常还贷满一年以上,且申请的对冲金额不少于1万元。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铜陵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申请书》。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铜官区、义安区、郊区缴存职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5858040。
2、枞阳县缴存职工在枞阳县政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3251801
附件:《铜陵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业务申请书》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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