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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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6 17:42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
  二、本市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且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多子女家庭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贷款额度可上浮2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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