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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14:42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铜陵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铜公积金〔2023〕12号),即日起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附件。
  
  附件:《铜陵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铜公积金〔2023〕12号)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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