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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政策解答
发布日期:2023-03-30 17:30  来源:铜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指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资格条件的缴存人,将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二、“商转公”贷款在什么情况下启动或暂停
  根据有关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资金风险防控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运行变动情况,建立“商转公”贷款动态启停机制。关于“商转公”贷款的启动、暂停,我中心将根据本规定适时发布相关公告。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须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全部还款;
  (二)“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权属明晰,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权人仅为原商业贷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原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组合贷中商贷部分不适用本规定。
  四、“商转公”贷款如何申请
  借款人应向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信用报告;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
  (四)主借款人1类借记卡;
  (五)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六)商业银行借款合同;
  (七)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以贷还贷方式提供)。
  五、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方式有哪些
  (一)先还后贷。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未与我中心实现数据直联且未能向我中心提供“商转公”贷款资金划转专用账户的,借款人应采取“先还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二)以贷还贷。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已与我中心实现数据直联且已向我中心提供“商转公”贷款资金划转专用账户的,借款人可选择采取“以贷还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六、申请“商转公”贷款前是否需要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需要。申请“商转公”贷款需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全部结清商业贷款。其中,采取“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我中心将依据原商业贷款银行向我中心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进行贷款受理。
  七、“商转公”贷款的额度
  “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需结合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购房价款、还贷能力、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个人信用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同时不高于以下限额:
  (一)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我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二)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按照我市公积金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
  (四)采取“以贷还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1个月还款本金后的额度(具体根据商业贷款银行审批通过的提前还款时间确定)。        
  八、商业贷款已结清的,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借款人在向我中心提交“商转公”贷款申请前,原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商转公”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九、子女的商业贷款,父母是否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须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且主借款人或其配偶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子女的商业贷款,父母不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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